4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报》05版刊发了我校金融学院陈若愚副教授的理论文章《以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文章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绿色转型”是绿色发展的新阶段,更加突出全局性。在中国人民银行确立的金融服务绿色转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政策思路基础上,金融服务仍需进一步提升整体质效,让金融服务更加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现实需求相适配,这既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这一金融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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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就是要在过去个别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成功的基础上进入更加突出转型全局性的新阶段。从转型动能视角看,金融服务能够通过引导资金要素流向,有效助力全社会各领域绿色转型。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和完善金融服务顶层设计,确立了金融服务绿色转型的“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政策思路。当前,金融服务仍需进一步提升整体质效,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现实需求相适配。这既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踏稳走实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根本遵循。
关注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的绿色转型,对引导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现实需求,金融服务需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提高金融服务全面绿色转型的整体质效。
第一,要解决好金融服务绿色转型不平衡的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过程中,各类市场主体的绿色转型能力和意愿不平衡,大中小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同时,行业间、地区间的绿色转型发展进展也不平衡。不同行业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及绿色技术等方面情况各异,不同地区绿色转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差异影响,呈现差异化特征。受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要更为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而现阶段,绿色金融供给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主要形式为绿色信贷。绿色转型基金、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产品的发展相对滞后、规模较小,限制了金融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的绿色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不仅如此,绿色信贷的快速发展目前主要由大型银行引领,主要向大型企业、大型项目聚集,而本地化、特色化绿色项目融资能力较弱,影响绿色金融供给的均衡全面发展。
第二,要解决好金融服务绿色转型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价格引导绿色转型的作用不充分。在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中,由于绿色转型价格政策体系有待完善,价格的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融资主体从事非绿色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负生态环境价值难以准确地转化为环境损害成本,实施绿色转型的融资主体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正外部性也没有获得充分激励。二是绿色转型中的激励约束机制标准不全、不统一、不衔接。目前,仅信贷、债券两个领域建立了绿色金融标准,其余领域的绿色金融标准仍是空白。同时,国家银保监会的绿色信贷标准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绿色债券标准,在支持项目范围及分类方法上存在差异。三是数据信息开发利用还不够充分。一方面,我国部分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对大量产业、行业、环保、技术的信息收集和数据处理不足,缺乏高质量、统一规范的数据。另一方面,收集的相关数据受信息孤岛和技术能力的限制,不能充分满足开展绿色转型中金融所需要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客户项目和风险的需要。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
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适配性需要以公平和效率为导向。以“公平导向”解决好不平衡问题,围绕中小企业、中小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提供金融服务,助力“补短板”。以“效率导向”解决好不充分问题,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科技创新等强劲的经济增长点提供高效金融服务,支持“锻长板”。
一是普及科技在金融产品开发和服务中的应用。引导各类金融主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具有高效、智能、绿色等特征的新金融模式。一方面,通过政府政策和财税支持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积极推动绿色转型基金、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发展,扩大其规模,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加快探索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增强金融机构供给能力,中小型金融机构在明确自身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积极利用金融科技提升自身实力,打造本土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由客户适应银行转变为银行主动适应客户,满足客户对于金融产品的差异化、迭代快的需求,提升中小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参与度。
二是加强全产业链供应链的金融服务与管理。普惠金融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推进金融服务均衡发展,扩大绿色金融服务的广度,缓解全面绿色转型中的不平衡问题。一方面,要沿产业链延伸拓展金融服务。将绿色金融服务覆盖到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开发特色化小微金融服务以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普惠主体关注绿色可持续发展,使其了解环境风险管理和合规要求,提高经济整体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质效。另一方面,鼓励金融资源跨区域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绿色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的引导作用,全面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的覆盖性和渗透性,确保各地区共享绿色转型成果,推动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三是发挥价格在金融服务和要素配置中的作用。当前,对于不符合绿色转型理念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价格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这要求进一步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体系。第一,逐步把非绿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效应体现在金融服务的“污染补偿”中,完善金融服务的差别化收费机制以及定价成本监审,确保合理调价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推动污染源头减量。第二,进一步提高对绿色经济活动正外部效应的金融激励。通过金融市场提高价格补贴的精准性和导向性,以借贷资金价格补贴支持降低绿色生产成本和绿色科技创新投入,引导更多资本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第三,完善绿色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价格补贴。通过绿色金融逐步降低绿色溢价,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绿色消费的动力,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加大金融服务的绿色价格补贴政策统筹力度,推动形成金融扶绿、促绿的良性经济循环。
四是提升金融服务全面绿色转型的数字化水平。推进“数字绿色金融”,为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注入数字化动能。一方面,加快完善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科技为基础,构建安全、合规、统一的数据要素平台,实现企业政府公共数据、市场化数据和金融数据的有效整合,破解绿色信息不对称和绿色信息应用难的问题。同时,研发绿色产业识别模型和绿色项目认证模型,对绿色项目实行统一认证管理,解决当前绿色金融所面临的概念泛化、标准不一等问题。另一方面,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行为、功能监管,实现穿透式、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防道德风险。同时,也要加强对绿色金融信息平台的风险防控,优化数据安全管控技术手段,完善绿色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数据进行全流程自动管控,保障数据安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金融支持研究”(22ZDA112)阶段性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报》刊发链接:
https://epaper.csstoday.cn/epaper/read.do?m=i&iid=7079&eid=51333&idate=12_2025-04-17_A05
(撰稿:金融学院 岑一峰;审核:金融学院 颜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