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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第十一届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

作者:法学院 陈浩林 时间:2024-04-23 浏览:20

 4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主办,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十一届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蚌埠举行。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小君教授、院长高飞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开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郑州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燕山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肇庆学院、江西飞行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等20多家单位近60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高海教授主持。

 陈小君在致辞中深刻阐释了本次会议的研讨主题,希望与会学者积极贡献真知灼见,共同推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法治保障的研究深度。高飞在致辞中介绍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的基本情况,重点阐明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的目标定位、历史渊源和论坛特色。

 李超在致辞中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详细介绍了我校历史沿革以及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从法治保障维度共同探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前沿问题,既展现出强烈的学术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对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他希望与会人员以本次论坛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次会议共设置四个单元,即“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理阐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保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财产保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支持保障”,分别由南开大学张洪波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耿卓教授、内蒙古民族大学唐孝辉教授、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黄荟荟主任主持,共37位专家发言、与谈。闭幕式由江西飞行学院文法学院陈晋副教授主持,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祝之舟教授作会议总结。本次会议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治保障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贡献了专家方案、学者智慧。

 (撰稿:法学院 陈浩林;审核:法学院 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