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优化管理服务,促进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财经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校政字〔2018〕9号),现就2023年科研财务助理申请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采取兼职用工方式。鼓励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教职工兼任科研财务助理,同时可选聘一批相关专业的在校优秀研究生,经培训合格后兼任科研财务助理。
2.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由学校各科研团队和课题组依据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在研科研项目数量、在研科研经费总量及预算批复情况,根据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报科研处和财务处审批。承担国家级及教育部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必须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承担国家级重点项目及其他项目的科研团队,可按需申请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中,项目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必须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本次申请登记的项目范围为2023年新立项的项目以及往年在研的项目。
3.承担国家级及教育部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从学校相关费用中列支,其他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自行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所需经费从该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获准批复的劳务费中列支。
各学院(部)汇总《登记表》纸质版于11月10 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项 目管理科 , 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ackyc22@163.com。
联系人:李萌婕 联系电话:3175993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