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调整校级虚体研究机构核心成员的通知

作者:成果管理科 时间:2019-11-26 浏览:74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校政字〔2009185号)、《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考核办法》(校政字〔201686号)的文件精神,科研处组织了校级虚体研究机构的建设周期(2016-2018)考核,为进一步做好校级虚体研究机构建设工作,现将校级虚体研究机构核心成员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虚体研究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调整后的负责人,应符合相关条件,经申请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调整。

2.虚体机构的核心成员调整不能同时跨两个及以上虚体研究机构,且调整后的研究机构的核心人员(含负责人)为5-8人;

3.建设周期考核时研究成果原则上以所在的虚体机构为署名单位。

4.请于126日前把调整后的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accggl@163.com,逾期未报者,视为原成员没有变化,下一个建设周期按照原有核心成员进行考核。

联系人:张大洋  联系电话:3177735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