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在科研业绩上表现突出的优秀成果和人才,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经研究决定,拟于2015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校级“科研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2.科研能力和科研业绩突出,获得广泛认可。
3.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准则。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在广泛发动基础上,各单位教职员工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科研标兵”。
2.部门推荐。各部门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所有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原则上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非教学单位不超过1人。
3.专家评审。对申请人填报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成立的“科研标兵”评选专家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价和表决,最终产生不多于10名“科研标兵”建议名单。
4.结果公示与批准。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科研标兵”最后人选。
5.表彰奖励。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学校将对“科研标兵”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个人先进事迹将通过校报、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三、申报材料
1.《安徽财经大学科研“科研标兵”候选人简明情况表》1份(含电子版)。
2.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在单位)1份(含excel表格电子版)。
3.候选人在
4.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原件留存备查。
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交至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3177735。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