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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省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12-03 浏览:417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做好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我办拟建立省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请认真做好您单位专家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清醒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学风,责任心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

2、热心社科研究事业,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博士。党委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4、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二、有关要求

1、请按照入选的资格条件从严掌握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学术水平关、学术道德关,遴选并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专家。

2、请认真审核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准专家所在学科和研究专长,注明一级、二级、三级学科,包括近三年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标准填写。跨学科研究专家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3、请按照要求填写《专家汇总表》(附后)的所有项目,不要遗漏和缺项,并按照学科排好顺序。

4请各位专家填写《专家登记表》交本学院(部)所,各学院(部)所于1218前将填写完的电子版《专家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邮箱ackyc22@163.com,主题注明“省社科专家汇总表”。

                      

     科研处

                           2013年12月3

   

   专家登记表。.doc

   专家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