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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11-05 浏览:529

 

各相关单位:

依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类别:(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

2. 资助额度:(1)一般项目预算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项目预算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项目预算经费不低于8万元,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筹集。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项目申报学科范围大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

1.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必须在《申请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规划、青年、自筹)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结项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时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书》暂用2013年版本(等正式申报通知下达,再启用新版本)。

2.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116日—24日,各学院、有关部门完成申报动员工作,申报人确定申报选题。并组织开展申报辅导会、申报审题会、撰写申请书等相关事宜。

21128日,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并报送纸质《申请书》1份至所在部门、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秘书对本单位申请书做前期形式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依据下文“五、注意事项”第一款“各单位形式审查内容”要求进行),并针对申请书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做相应修改。

同时,科研秘书依据《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汇总本单位初次申报情况,其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请标注“XX学院教育部申报汇总表”字样)。

31129日,各部门、学院报送科研处材料为:《申请书》一式1份。

4)暂定12月上旬,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指导修订。

5)申报人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及科研处下达的正式申报通知,严格遵循新通知要求,并及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新的《申请书》(2014版),做好《申请书》的更新工作;申报人报送以下材料至所在部门或学院科研秘书:

《申请书》(定稿,请标注:姓名)电子版1份;

《申请书》(定稿)纸质版2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把上述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单位公章,1份)报送至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科研处具体接收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6)科研处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申请评审书网络审核,并完成纸质申请评审书复核、签章、报送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形式审查内容:

总体依据教育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做相应审查。

尤其注意以下方面:

1)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此栏不得空白)。

2)人员查重:此次已经作为申报者,只能再以参加人身份参与另1个项目;作为参与人身份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

3)审核限报人员:

依据“三、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中第四款“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所列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申请评审书》B表,此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安徽财经大学”字样)、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经费概算中”管理费:指项目依托学校提取的用于管理项目的费用。一般项目的管理费每项不超过2000元,重大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

2.申报者本人注意事项:

1)关于B表“最终成果形式”一栏

填写“咨询报告”者请注意,在结项时必须向教育部提交课题报告被相关单位采纳的证明(盖采纳单位公章),否则教育部视为结项条件不足,不予受理结项事宜。请慎重考虑。

2)关于《申请书》电子版

定稿版必须为第一行红字显示为“您现在可以上传项目申请书”(上传前请先关闭申请书)字样时,方为合格电子版。

具体操作如下:在第一页,第3标题下,点击灰色图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提示“填报内容已通过检查”,点击“确定”,显示“设置保护密码”此处,点击第二行黑体字“忽略安全提示,不设置密码”,点击“确定”,显示“文档检验与加锁成功。”等字样,点击“确定”(建议不要设置密码,以防止给电子版上传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书》电子版由科研处组织上传,申报人不得自行上传。

3. 本次项目申报,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规划、重大科研计划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4.此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各位申报人应届时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以保证申请书的申报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评审书(暂用)

     2.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清单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